- 上海春竹集團旗下一公司因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被罰款20萬元
- 2021年11月11日來源:中國網財經
提要: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消息,近日,上海沃尚時裝有限公司遭罰款20萬元,違法行為類型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滬市監靜處〔2021〕062021000859號。
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消息,近日,上海沃尚時裝有限公司遭罰款20萬元,違法行為類型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滬市監靜處〔2021〕062021000859號。
決定書顯示,2021年7月5日,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上海沃尚時裝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內發布包含“‘中共一大紀念館’服裝品類唯一合作品牌”、“和中共一大紀念館來一場‘聯名’合作!”等文字內容的商業宣傳文章。
同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實際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該處地下室的宣傳展板上亦印刷有“中共一大紀念館服裝品類唯一合作品牌”的文字內容。鑒于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7月9日經批準,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
據了解,當事人主營旗下品牌服裝的銷售業務,通過公眾號進行品牌宣傳、營銷活動推廣。當事人于2021年7月1日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營銷活動推廣文章。其中含有“‘中共一大紀念館’服裝品類唯一合作品牌”、“和中共一大紀念館來一場‘聯名’合作!”等文字內容。除微信公眾號外,當事人亦在上海市靜安區北京西路833號地下室的經營場所內設立展板宣傳“‘中共一大紀念館’服裝品類唯一合作品牌”的內容。
經查,當事人所稱“中共一大紀念館T恤衫”實際系其受委托生產的商品。當事人回購了部分該批T恤衫用于開展的營銷活動中對外贈送。同時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文予以宣傳推廣此次活動,文章內容如前所述。
2021年7月6日,在執法人員對其經營場所及門店現場檢查后,當事人主動撤下微信公眾號上相關營銷文章及宣傳展板。至案發,該批T恤衫亦未及贈送。案件調查期間,當事人與中共一大紀念館簽訂了《中共一大紀念館館藏資源授權合同》,授權其生產、宣傳或者銷售合同所列一大合作款文化衫,授權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止。此次授權的文化衫與前述T恤衫為同一款商品,但合同中沒有服裝品類唯一合作品牌的相關表述。相關授權內容中共一大紀念館暫未與其他服裝品牌開展授權合作。
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在微信公眾號及宣傳展板上對營銷活動中所贈送的商品及品牌進行的商業宣傳引人誤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行為。
不過,鑒于其在自有微信公眾號及宣傳展板上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傳播面不廣、受眾不多,且能積極主動撤銷相關文章減輕危害后果,違法行為持續時間僅為5天,不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造成人身、財產損失危險的情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其予以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天眼查顯示,上海沃尚時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5日,注冊資本3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邵媛。股權方面,公司大股東為上海春竹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春竹集團”),持股比例為68%。
上海春竹集團官網顯示,集團總部坐落于上海繁華南京西路商圈,歷經60余年的發展,目前已經成為多元化發展的產業集團,業務包括:紡織服裝生產經營、商業地產開發及運營、旅游地產開發及運營三大版塊。春竹旗下紡織服裝包括春竹、VOGO、GOOD
LUCK、夢特嬌四大羊絨針織品牌。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上海春竹集團旗下品牌VOGO的微信公眾號賬號主體就是上海沃尚時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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