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 ST天順及三高管被采取監管措施
- 2023年10月10日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劉釗
提要:具體來看主要涉及公司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以及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兩大問題。其中ST天順及天匯公司與中直能源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10月9日晚間,ST天順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于近日收到新疆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新疆天順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關于對王普宇、胡曉玲采取監管談話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及《關于對蘇旭霞采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
經新疆證監局查證,ST天順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匯公司”)存在通過新疆機匯網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創盈物流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間接或直接與控股股東控制的關聯方中直能源新疆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直能源”)發生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的違規行為,涉及金額共計4.12億元。
具體來看主要涉及公司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以及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兩大問題。其中ST天順及天匯公司與中直能源發生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2年1月份至2023年4月份累計發生金額2.92億元;天匯公司與中直能源發生采購沫煤業務的關聯交易。2022年1月份至2022年12月份累計發生金額共計1.21億元。
鑒于以上事實,新疆證監局決定,給予ST天順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此外,ST天順相關責任人也收到處罰。王普宇作為ST天順的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及現任董事,胡曉玲作為ST天順的實際控制人、副董事長,主導了上述關聯交易事項的發生,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新疆證監局決定對上述二人采取監管談話和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蘇旭霞作為ST天順的董事、副總經理及財務總監,參與了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新疆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由于ST天順2022年未能有效防范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通過第三方與關聯方發生多筆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未履行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批程序,未按要求對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因此年審機構對ST天順2022年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ST天順股票自4月28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此前,9月8日,深交所已就上述問題對ST天順、王普宇、胡曉玲、蘇旭霞等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并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向社會公開。
ST天順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監管措施的決定后,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并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積極整改,認真總結,吸取教訓,加強相關人員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規范運作意識。同時公司將加強信息披露管理,切實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務內控、資金管理,嚴格杜絕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行為,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的發展。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會侵犯中小股東利益,未來要杜絕此類事件發生,需要加強公司治理,尤其是資金監管。也要發揮企業內部人員的能動性,在關聯交易發生的時候及時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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