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業銀行并購貸款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 2025年08月21日來源:中國證券報
提要:金融監管總局8月20日發布的《商業銀行并購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進一步提高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比例上限,延長貸款最長期限,更好滿足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提高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比例上限 延長貸款最長期限
金融監管總局8月20日發布的《商業銀行并購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進一步提高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比例上限,延長貸款最長期限,更好滿足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金融監管總局稱,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推動商業銀行優化并購貸款服務,助力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和新質生產力發展,金融監管總局對《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進行修訂,形成《商業銀行并購貸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指引自發布以來,為商業銀行開展并購貸款業務,支持產業轉型升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我國經濟正處于新舊動能轉換的關鍵時期,進一步活躍并購市場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助力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快塑造經濟發展新動能、新優勢。立足新形勢下并購市場發展需求,金融監管總局對指引進行了全面修訂并形成辦法。
辦法共三十三條,修訂重點包括:一是拓寬并購貸款適用范圍。在指引適用的控制型并購交易基礎上,進一步允許并購貸款支持滿足一定條件的參股型并購交易。二是設置差異化的展業資質要求。對開展控制型和參股型并購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在要求監管評級良好、主要審慎監管指標達標等要求的基礎上,設置差異化的資產規模要求。三是優化貸款條件。
進一步提高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比例上限,延長貸款最長期限,更好滿足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四是強調償債能力評估。銀行應在綜合考慮并購交易相關風險基礎上,重點評估并購方償債能力,同時關注并購后企業的發展前景、協同效應和經營效益,多維度評估對并購貸款的影響。
辦法提出,商業銀行應當綜合考慮并購交易和并購貸款風險,審慎確定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的比例,確保并購資金中含有合理比例的權益性資金,防范高杠桿并購融資風險。控制型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的比例不得高于70%,權益性資金占并購交易價款的比例不得低于30%。參股型并購貸款占并購交易價款的比例不得高于60%,權益性資金占并購交易價款的比例不得低于40%。
在貸款期限方面,辦法提出,控制型并購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十年,參股型并購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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