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朝勇律師教您一眼識破虛假訴訟——迷霧終散,必將照見所有真相
- 2026年03月27日來源:sohu
提要: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正式設立“虛假訴訟罪”,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納入刑法規制。

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正式設立“虛假訴訟罪”,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納入刑法規制。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繼出臺《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一系列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了虛假訴訟的認定標準、定罪量刑情節及法律適用規則,織密了打擊虛假訴訟的法治法網。
近年來,“兩高”工作報告均將打擊虛假訴訟作為維護司法權威和公平正義的重點工作。從數據來看,檢察機關監督糾正的虛假訴訟案件數量逐年上升,僅2026年3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2025年即監督糾正虛假訴訟573件。這充分表明,曾經被視為“燈下黑”的司法領域,如今已成為國家重點整治的“打假”前沿。任何試圖利用司法程序非法牟利、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現實中,利用偽造證據、虛構事實通過訴訟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逃避合法債務的案例屢見不鮮,無數人深受其害。面對層出不窮的虛假訴訟套路,唯有識破真相,方能捍衛正義。

將“已清償債務”偽造成“未還借款”(借貸型虛假訴訟):某企業主A曾向朋友B借款500萬元用于周轉,并已通過銀行轉賬全額還清本息,雙方當時未收回借條或未銷毀電子記錄。數月后,B見A生意興隆且手頭現金充裕,竟將“已徹底清償的債務”捏造為“逾期未還的借款”。B隱瞞還款事實,持原借條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偽造了催款記錄,謊稱A從未還款。在庭審中,若A因時間久遠遺失了還款憑證或未能及時調取銀行流水,法院極易依據“借條在手”的形式證據,判決A再次償還500萬元及利息。此套路旨在利用證據缺失的時間差,將“已完結的債權債務關系”偽裝成“存續的有效債權”,企圖通過司法判決實現“一筆債、兩次收”的非法目的。

將“惡意串通”偽造成“真實抵押”侵害合法債權人權益:某實業公司A因經營不善欠下供應商B巨額貨款,無力償還。為逃避執行,公司A的實控人找到關聯公司C(或親友D)協商,雙方將原本不存在的借貸關系捏造為真實的債權債務。具體操作中,A與C偽造了數千萬元的借款合同及銀行流水(資金僅在賬戶間空轉走賬,無實際交付),并迅速前往不動產登記中心,將公司A名下唯一有價值的廠房和土地“虛假抵押”給C,且辦理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隨后,合法債權人B起訴公司A勝訴并申請強制執行時,發現廠房早已設有“高額抵押”。法院在執行分配中,依據形式合法的抵押登記,判定拍賣款優先受償給C。

將“非法賭債”偽造成“合法借貸”:賭徒A欠下職業放貸人B巨額賭債,無力償還。為將非法債務“洗白”,B誘導A補簽一張金額為賭債兩倍的《借款合同》,并偽造了相應的銀行取款記錄(實為現金交付的假象)。隨后,B持該借條向法院起訴,將不受法律保護的“非法賭債”捏造為受法律保護的“合法民間借貸”。在庭審中,B隱瞞款項實際用于賭博的事實,謊稱是正常生產經營借款。法院因不知情,判決A償還“借款”。此套路旨在利用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將違法的賭博之債轉化為合法的強制執行依據,嚴重侵害司法秩序。


將“涉黑贓款”偽造成“民事往來”(洗錢型虛假訴訟):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A通過開設賭場、暴力討債等非法手段聚斂了巨額“黑錢”。為掩飾這些資金的犯罪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A與組織內的“白手套”或親信B惡意串通。由B作為原告提起民事訴訟,聲稱A曾向B借款數千萬元用于“正當商業投資”(實為虛構),現要求歸還本息。雙方將“涉黑犯罪的非法所得”捏造為“合法的民間借貸回流”。他們通過偽造借條、編造資金交付細節(將黑錢流轉包裝成正常的借款劃轉),在訴訟中由A迅速“自認”債務,并配合法院達成調解協議。最終,法院出具的調解書成為了A將贓款以“償還合法債務”名義轉移給B的“護身符”,完成了將“涉黑黑錢”洗白為“民事債權收益”的犯罪閉環。此類虛假訴訟實質是利用司法程序的既判力,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洗錢犯罪披上合法外衣,企圖切斷資金與上游犯罪的聯系,逃避公安機關的追繳與沒收。

“有能力履行”偽造成“無能力履行”(拒執型虛假訴訟):被執行人A名下有充足資產,但為抗拒法院執行,A與關聯公司B惡意串通。A指使B虛構一筆巨額債務,并迅速起訴至法院,通過快速調解確認該虛假債務,并申請查封、凍結A名下的主要資產。此舉旨在將“有履行能力”的現狀捏造為“資不抵債”的假象,制造多個債權人參與分配的復雜局面,或者通過虛構的優先債權阻礙真實債權人的執行。這種將“惡意逃廢債”偽裝成“正常債務糾紛” 的行為,不僅侵害了真實債權人的利益,更直接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與虛假訴訟罪的競合。

作為一名深耕打擊虛假訴訟領域的資深律師與仲裁員。我職業生涯中,最具里程碑意義的成就之一,便是2017年6月22日牽頭成立“中國人民大學虛假訴訟治理研究中心”及擔任中心執行主任。該中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在虛假訴訟治理領域擁有了首個集理論研究、實務攻堅與規則制定于一體的高端智庫。依托中國人民大學虛假訴訟治理研究中心的深厚學術資源與海量案例庫,我帶領團隊堅持將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深度融合,系統梳理了虛假訴訟的演變規律與認定規則,并出版了一系列具有行業指引意義的重磅著作:《虛假訴訟案例指導》,率先對虛假訴訟的典型套路進行預警與解析;《民間借貸——新型疑難復雜案例精選》,深度剖析借貸領域中隱蔽的新型犯罪形態;《說贏就贏——虛假訴訟案件一本通》,全方位解讀虛假訴訟的認定標準、證據規則及應對策略,力求將其打造為該領域的標桿性實務指南。

本書精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洗錢罪、集資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虛假訴訟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開設賭場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經營罪、非法采礦罪,嚴選人民法院案例庫精選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典型案例等官方渠道案例,最大限度保留案例原始風貌,確保權威真實。
若您或您的企業正遭受虛假訴訟的不法侵害,深陷“假官司”泥潭,我將帶領我的專業團隊,依托中國人民大學虛假訴訟治理研究中心的權威背景與我們豐富的實戰經驗,為您提供精準的法律診斷與全方位的維權服務。我們致力于為您撥開迷霧,擊碎虛假訴訟鏈條,捍衛您的合法權益,讓正義不再遲到。
利劍出鞘,定當斬斷一切虛妄

王朝勇 中國人民大學虛假訴訟治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高級研究員
專業領域:打擊虛假訴訟、反洗錢、拒執、職務犯罪案件、刑民交叉疑難案件、重大民商事爭議解決。
王朝勇?律師、仲裁員。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京師律所全國刑事專業委員會執行主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研究生兼職導師、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合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研究生兼職導師、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碩士研究生實務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實務導師、中國人民大學虛假訴訟治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高級研究員 、北京市監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監察法學研究會研究員。著有《十大重點罪名案例精選》《洗錢罪——類案釋解與法律實務》《開設賭場罪——類案釋解與法律實務》、《說贏就贏——虛假訴訟案件一本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一本通》、《民間借貸——新型疑難復雜案例精選》、《說贏就贏——虛假訴訟案例指導》、《有效辯護之道——我為法律人辯護》、《掃黑除惡——司法觀點與辯護要點》、《說成就成——律師點評大要案》、《說過就過——司法考試通關大全》、《中學生法治教育讀本》等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