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0家上市公司中期分紅已有“進度條”
- 2026年07月21日來源:證券日報
提要:“越來越多公司修訂章程、制定3年至5年中長期分紅規劃,將中期分紅納入年度整體分配框架,以制度化文件向市場傳遞明確信號。企業整體盈利能力穩步回升、現金流改善奠定財務基礎,疊加政策引導,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愿分紅、能分紅’。”
據同花順數據統計,截至7月20日,A股共有550家上市公司籌劃今年中期分紅的相關事項,從方案進度來看,有542家公司處在“股東大會預案”階段,其余8家則處在“預披露”或“董事會預案”階段。
“越來越多公司修訂章程、制定3年至5年中長期分紅規劃,將中期分紅納入年度整體分配框架,以制度化文件向市場傳遞明確信號。企業整體盈利能力穩步回升、現金流改善奠定財務基礎,疊加政策引導,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愿分紅、能分紅’。”深圳市排排網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研究員張鵬遠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分紅已成為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必選項”。
分紅呈現制度化特征
記者梳理已籌劃2026年中期分紅的上市公司公告發現,相關公司分紅的制度化特征十分明顯。
例如,7月17日,湖南國科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科微”)發布公告,對2026年至2028年的股東回報規劃進行了說明。國科微在公告中介紹,公司可以采用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該公司優先采取現金分紅的利潤分配方式。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該公司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
“股東回報規劃的制定著眼于公司長遠、可持續的發展,充分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回報,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發展所處階段、實際經營情況及股東意愿等因素,建立對投資者持續、穩定、科學的回報規劃與機制,保證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國科微在公告中表示。
此外,從相關公司公告來看,“進一步提高分紅頻次,增強投資者回報水平”被多次提及。
張鵬遠認為,一年多次分紅是企業盈利質量與現金流穩定的直接體現,能夠向市場傳遞積極信號,增強投資者信心。上市公司積極分紅有利于形成良好氛圍,引導資金流向優質標的,減少短期波動,吸引中長期資金入市。隨著“融資、發展、回報”的資本市場良性循環進一步暢通,中小投資者獲得感也將增強。
在制定分紅方案時,有上市公司為增加中小投資者的參與度,公開向中小投資者征求意見。7月15日,天津綠發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增強公司的分紅透明度,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就該公司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相關事項向廣大投資者公開征求意見。
企業分紅意愿提升
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少上市公司的公告中,對于實施中期分紅設置了前置條件。例如,“公司相應期間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正,且累計未分配利潤亦為正數”“公司的現金流能夠滿足正常經營活動及持續發展的資金需求”。
珠海黑崎資本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首席戰略官陳興文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分析,要實現更優、更可持續的分紅,上市公司應將股東利益置于核心位置,構建長效機制。
“首先,企業要夯實基本面,這是持續分紅的基礎;其次,制定制度化、可預期的分紅政策,將分紅從臨時性決策變為長期承諾,這能極大增強投資者信心;再次,平衡股東回報與公司發展,實現動態優化;最后,強化信息披露與股東溝通。”陳興文說。
持續、穩定的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重要的市值管理工具。從上市公司的公告中可以看出,穩定市值、傳遞信心是企業分紅意愿提升的重要原因。
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7月20日發布公告稱,該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董事長陳德占關于制定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的提議。為積極回報廣大投資者,持續提升公司投資價值,增強投資者獲得感,結合公司經營發展情況、盈利水平、現金流狀況及未來資金需求等因素,陳德占提議,2026年度中期利潤分配金額不低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的25%。
“當市場認可分紅的價值,會形成正向反饋。一方面,公司通過高分紅吸引長期資金,穩定的股東結構有助于平滑股價波動;另一方面,長期資金的增加又會反過來促使更多公司重視股東回報。”陳興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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